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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御翰林书画院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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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御翰林书画院简介

总则

第一条  本书画院名称为:北京御翰林书画院。翰林院业务指导。经北京工商局正式注册的合法文化单位

北京御翰林书画院接受《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》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。

主要从事书画研究、文化、艺术、字画学习研究、展览、研讨会、培训及对外合作等事宜。

第二条  书画院是从事多层次、宽领域民间国际文化交流的全国性、非营利性的、具有合法注册的文化机构。

第三条  书画院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遵守社会道德准则,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。其宗旨是: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、各地区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,开展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形式对外文化交流,为中国文化繁荣、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服务,为世界和平、人类文明作贡献。

第四条 书画院接受《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第五条  书画院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北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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